校内各单位:
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现在开始申报,具体申报事项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
本项目资助40周岁以下青年艺术人才的创作活动。本年度重点资助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创作的项目;重点资助讴歌党、讴歌祖国、讴歌人民、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创作。
二、资助范围
(一)戏剧、曲艺编剧创作人才;
(二)音乐作曲创作人才;
(三)舞蹈、舞剧编导人才;
(四)舞台艺术表演人才;
(五)美术、书法、摄影创作人才;
(六)工艺美术创作人才。
三、资助额度
(一)戏剧编剧创作人才项目为20万元;
(二)曲艺编剧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;
(三)音乐作曲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;
(四)舞蹈编导人才项目为10万元;
(五)舞剧编导人才项目为20万元;
(六)舞台艺术表演人才项目为20万元;
(七)美术创作人才项目中的中国画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,油画、雕塑创作人才项目为20万元,版画创作人才项目为15万元,水彩(粉)画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,书法(含篆刻)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,摄影创作人才项目为15万元;
(八)工艺美术创作人才项目为15万元。
四、申报条件
(一)本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个人。申报项目的个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(大陆)户籍;
2.年龄不超过40周岁(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);
3.由本人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意见,或者由所在领域不少于3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知名人士出具推荐意见。
(二)每个申报者可申报1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。
(三)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立项资助的申报者,不能重复申报本项目;已获得“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美术创作资助项目”的申报者,在立项项目尚未结项验收前,不能再次申报本项目。
五、申报程序
(一)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,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(http://www.cnaf.cn),通过“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”,按要求填写《国家艺术基金(一般项目)2019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》,上传申报材料,并于2018年6月11日前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到社科处217室,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ccnuskc217@163.com。
(二)申报材料
1.《国家艺术基金(一般项目)2019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》;
2.申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;
3.申报者曾在本领域获得专业奖项或参加过展览、演出活动的,须提供获奖、参展、参演证书清单及复印件;
4.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,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、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,须提供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;
5.申报戏剧、曲艺编剧创作人才项目,须提供申报者本人曾创作完成的作品2部至3部和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、故事梗概等;
6.申报音乐作曲创作人才项目,须提供申报者本人曾创作完成的作品2部至3部乐谱、音频或视频文件和申报项目的艺术构思、完整或部分音乐小样的乐谱及音频、视频文件;
7.申报舞蹈、舞剧编导人才项目,须提供申报者本人曾编导创作的作品2部至3部视频文件和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;
8.申报舞台艺术表演人才项目,须提供申报者本人曾演出的舞台艺术作品2部至3部视频文件和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或部分彩排视频;
9.申报美术、书法、摄影和工艺美术创作人才项目,须提供申报者本人曾创作完成作品的照片5幅至10幅和申报项目的构思草图、初稿或作品小样的照片;
10.申报材料在网络提交后,须下载、打印。申报材料为文字材料的,要求统一用A4纸型双面印制,装订成册,并在指定位置亲笔签名。申报材料中的照片,尺幅应为8寸至10寸,夹在文字材料内,不要装订在一起。申报材料为照片和音频、视频文件的,须将电子文件存放在U盘中一并邮寄,音频文件的格式应为WAV或MP3,视频文件的格式应为MOV、AVI、FLV或MP4
项目监督验收具体要求,请登陆国家艺术基金官方网站,查看国家艺术基金(一般项目)2019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。
联系人:卞亚琴 联系电话:8404 13387668900
地址:行政楼217室
邮箱:ccnuskc217@163.com
社科处
2018年4月20日